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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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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一名普通工人 |
来 自: |
滁州市定远县城 |
留 言: |
请问部长:我是一名普工,在一个县的主管局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工作,想问一下像我这样是工人身份、事业编制人员能否担任主管局里的股室主要负责人或者二级机构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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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复: |
网友您好,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滁人社办发﹝2010﹞59号)中关于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到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的规定,事业单位在相应等级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实施竞聘上岗。符合聘用岗位任职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首次竞聘到管理岗位的,应聘到九级以下职员岗位。具体情况您还可以到所在县人社部门详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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