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王图强同志的市委秘书长职务;
免去高怀忠同志的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米德成同志任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凤阳县委书记职务;
成永凯同志任市商务局调研员,免去其市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兼职)职务;
刘树人同志任市纪委派驻市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组组长,免去其市清流监狱副监狱长、党委委员职务;
白伟同志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政委(副县级);
马晓光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名列贾培洋同志之后),免去其凤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
赵祖安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群昌同志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免去其凤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崔守龙的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葛豹同志的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余君琳同志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卜锡滨同志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系主任职务;
王莹同志任天长市委常委,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缪建林同志任天长市汊涧镇人大主席;
免去舒宏俊同志的天长市汊涧镇人大主席职务;
马文武同志任天长市铜城镇人大主席;
免去叶恒田同志的天长市铜城镇人大主席职务;
叶晓东同志任天长市秦栏镇人大主席;
免去吴军同志的明光市委副书记职务;
杨甫祥同志任来安县委书记;
免去刘荣祥同志的来安县委书记职务;
凌斌同志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书记,免去其全椒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
王建军同志任定远县定城镇党委书记,免去其定远县定城镇镇长职务;
怀斌同志任定远县定城镇镇长;
王成立同志任定远县定城镇人大主席;
黎恩晋同志任定远县炉桥镇人大主席;
杨德义同志任凤阳县委书记,免去其南谯区委书记职务;
杨永春同志任凤阳县委常委,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刑侦支队支队长职务;
姚志同志任南谯区委书记;
施发兵同志任琅琊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