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葛建荣同志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免去张东明同志的市委统战部部长职务;
苏虹同志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主任(局长),免去其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爱国同志任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市总工会党组成员职务;
杨阳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专职)职务。
陈开广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党组成员、调研员,免去其凤阳县委常委、委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方树林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党组成员职务;
孙大庆同志任市国有林发展中心(市森林公园保护与发展中心)主任、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李骏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处)调研员,免去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副局长(副处长)、党组成员职务;
严明同志任琅琊山风景名胜区(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免去其市旅游局局长职务;
杨茜同志任市旅游局局长;
曹荣平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协委员学习联络室)主任、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局长(馆长、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吴军同志的明光市政协主席职务;
罗圣权同志任凤阳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杨登峰同志任凤阳县政协主席;
王金树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职务;
高立海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调研员;
许兴业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保成同志任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职务;
张学峰同志挂职任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时间二年);
李云松、林茜茜兼职任市总工会副主席(时间二年);
王蕾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成学斌同志任凤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